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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定乾坤?诉讼+谈判,顶级股权律师办案秘诀!

 点击视频走近上海宋和顾律师事务所


作为国内少有甚至是唯一的一家专注解决股东纠纷的律所,


? 他们“挑肥拣瘦”,将每年承接的股东争议案件数量控制在5起;

? 他们终止20多年传统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非公司法案件,一概婉拒;

? 他们另辟蹊径,通过“诉讼+谈判”的方式代理股东纠纷案件;

? 他们防微杜渐,以预防、控制股权纠纷为视角,设计家族企业传承股权架构;

? 他们“懂法律,通财税”,出版7部公司法、税法专著,累计400多万字。


本期主题是股东纠纷诉讼+谈判策略。


点击视频,了解股东纠纷诉讼谈判策略


怎么看?


股东纠纷的现状和立法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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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纠纷现状-零和博弈


“大股东让小股东死,小股东必死无疑;小股东让大股东死,大股东生不如死”淋漓尽致地揭示了股东纠纷的惨状



股东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夫妻关系很相似,当股东关系“感情破裂”时,既有经济利益冲突,又有感情纠葛。争议双方往往是非理性的、情绪化的“零和博弈”。只要发生纠纷,通常是一案带多案,旷日持久,民刑相加,刑事威胁,甚至域外诉讼。如果处理不当,难免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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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立法现状-僵局之辩


股东矛盾一旦激化,绝大多数情况是要“分道扬镳”。


“分手”无非两种方式:股权转让或解散公司。


采用股权转让的方法,前提是双方就股权转让价款达成一致意见。但现实中很少有能形成共识。


采用解散公司的方法,将严重破坏公司资产价值。同时,如果争议各方不能形成有解散的合意,则很难实现解散公司的目的。因为协议解散需要全体股东或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而解散纠纷诉讼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但在立法上、公司治理上都缺乏完善的、可操作性退出机制。


解散纠纷的司法裁判标准非常苛刻、严格。(其中)条件之一是“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管理僵局”,但什么是“僵局”?“两年没开会,或者开了但议而不决。” 即:同时,即便支持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对于如何分配公司财产,法院在公司解散诉讼中不予审理的,需要股东自己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协商不成,还需要提起一个清算纠纷诉讼来解决公司资产分配问题。


可见,股东纠纷一旦发生,双方很难通过股权转让或解散公司化解“僵持”,很难通过诉讼从根本上解决股东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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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诉讼+谈判,不战而屈人之兵



诉讼只是化解股东纠纷的一种工具。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以打促谈,最终,股东纠纷需要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因此,对律师的诉讼技术和谈判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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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律师必须精通损害公司利益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公司决议纠纷、知情权纠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等等25类股东纠纷及每一类纠纷的案发情形和司法裁判标准。




1


信息管理-知彼知己


信息管理是“控局”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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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对各方的信息进行详细、完整的收集。包括各方的实际诉求,争议的起因与焦点,事态发展、升级的始末与导火索,己方、对方、利益相关的第三方的公司股权状况、历史沿革、资金状况、诉讼仲裁、对外投资,并多级穿透持股情况,直至自然人、离岸主体,甚至包括各方当事人、高管的个人教育、经历、性格等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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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控局-预测案件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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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分析涉案信息的基础上,准确识别争议双方的优势、劣势,评估股东纠纷的诉讼风险,精准地预测对方可能采取的行动。适时、适度、适当地向对方披露信息,提起股东纠纷诉讼,确保每一条信息都有回报,确保每一次诉讼都有实效,不打则已,要打就打得稳、打得狠、打得准。但我们不在于一城一池的得失,不在于某一次诉讼的胜与败,而是关注全局,掌控案件走势。



3


谈判之术-原则性谈判


传统的对抗式庭审,形成了我们律师善辩的能力和对抗的思维模式,但不见得会“谈”。谈判是门专业,也是一门艺术,必须经过系统的学习、专业的训练和大量的实战。


我们倡导原则性、合作式谈判,最大限度减少股东纠纷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伤害”,为各方的共同利益设计方案。避免对抗式、竞争式的谈判。


同时,无论对方多么强大、无论对方手段多么卑鄙、无论对方的情绪如何激动,我们都能掌控局面,有最佳的替代解决方案,从容应对。


我们要有“妥协”的能力,遵守承诺,善于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摆脱争议双方的“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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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情绪管理-非暴力沟通


原则性(合作式)谈判主张“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思维模式,通俗地讲就是“谈利益,不要争‘是非’”,“对事不对人,不要斗气”。但我们知道,“事”都是人为的,很难将“人”和“事”分开。尤其是股东纠纷不同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冲突,伴随着情感冲突。解决之道就是运用非暴力沟通技术(NVC)控制、管理冲突各方的情绪,不要简单地分析和评判,强调深入的倾听、交流,了解各方的感受、需求,重建彼此的信任,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不战而屈人之兵”(无讼)是一名出色的股权律师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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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1原则、3路径、7步骤”的操作规则



点击视频,学习股东纠纷案件操作规则


在代理股东纠纷案件时,我们遵循 “1原则、3路径、7步骤”操作规则。



 1个原则  诉讼+谈判,倡导原则性、合作性谈判,避免对抗式、竞争式谈判,为争议各方共同利益设计最佳替代方案。


 3个路径  继续合伙或股权转让或公司解散和清算。


 7个步骤 


? 沟通案情,厘清脉络与诉求;


? 调查、收集管理信息;


? 研究股东争议判例与法律适用;


? 识别法律风险,评估各方优势、劣势;


? 制定具体的“诉讼+谈判”策略;


? 启动与实施;


? 结案,复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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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丨律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