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大咖热议:律师为什么出书?怎么出书?|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特辑
古语有云:“人生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而出书,则是这三者最好的结合。
律师出书,已成为一种趋势。
出书,对于律师来说,是为了名?还是为了利?或者两者皆有?抑或是为了情怀?这些都值得深思。
很多年轻律师,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出书?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出书?更加不知道该如何出书?
为此,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携手律媒社特邀来自全国不同地域的律所主任、合伙人,共同开启线上圆桌讨论,并以他们丰富的出书经验,为青年律师答疑解惑,打通律师出书之路!
主持人
郑彬彬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秘书长
受邀嘉宾
张振龙
洛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主任
洛阳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
洛阳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书籍——
《民营企业运作锦囊》、《民营企业依法避险与自我保护百事通》、《民营企业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服务手册》
刘锡秋律师
长江律师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江西刘锡秋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西省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江西省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特约评论员
——书籍——
《陪审制度的历史研究》
陈鑫范律师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
宁波、台州、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书籍——
《工程总承包法律应用实务》、合著《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沈永锋律师
知名并购重组实务专家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中心客座教授
上海财经大学特聘讲师
知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书籍——
《成功并购300问》(第一作者)
林叔权律师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发起人
——书籍——
《业主撤销权纠纷精选案例——律师评析》、《会展业诉讼精选案例——律师评析》
《爱拼才会赢的林叔权律师》一书已完成书稿,在物色出版社中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北京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总顾问
——书籍——
《企业家的法律红线》、《中国式律师营销》、《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
一、圆桌讨论
(一)
郑彬彬律师:特邀嘉宾结合自身已出版的任一书籍,聊一下律师为什么出书?怎么出书?
张振龙律师:
出书是最好的宣传
我先跟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为什么要出书。我们所是2009年开办的,开办以后,2010年就做了一个定位。那么,这个定位是什么呢?就是“客户定位”,定位在三四线城市,定位于民营企业。如果我们所要做“服务者特长”定位的话,各个专业领域市场的份额都比较小,难以占领更多市场板块,因此,我们定位的时候就把它做了一个“客户定位”。在客户定位方面,我们通过对国家机关、对企事业单位、对公民个人之间的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然后,分析比对后,就定位到了民营企业这一版块。在民营企业版块中,由于洛阳没有太大的民营企业,小的民营企业占非常多的比例,但因小企业潜力不大,故,我们就把服务方向定位在中型民营企业。
完成定位以后,我们在2013年,就把整个中型民营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产品,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做了一个全面的梳理,最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品体系。产品体系出来以后,需要一个展示的手段,于是,我们就在2013年底,开始考虑将它做成一个工具书展示出来,这时候,我们就出了第一本书,并在2014年正式发行。这本书就是我们的《民营企业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法律服务手册》。因为当时出书没有经验,这个名字起得也不太好,可能不太洋气。但这个书出完以后,在洛阳当地的民营企业圈子里得到了很大反响。他们普遍感到惊讶的是,专门有人为民营企业研究了一套法律产品,把整个的法律服务事项、法律服务细节做了一个全面的展示,在这本书中民营企业可以找到自己的所有法律需求,当民营企业有需求的时候,就可以在这本书中随机找到涉及企业运行中的具体问题,并找到对应的产品。这本书出来以后,我们下了很大的功夫来推广,特别是我们的产品体系和服务方式,同时,我们还围绕该书对律师团队进行了建设和打造。律师队伍方面,我们根据服务门类进行了重新安排,有的专业可能比较棒,未来将其发展到什么规模和程度做了一个规划;有些专业可能比较弱,未来将怎样提升、怎样培育也有一个计划。虽然当时出书是被逼无奈,但出完以后,对我们所的整体建设有了一个规划,且紧紧围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这一主题,进行了系统的、专业的服务展示。
此后的2015-2017年,连续三年,每天早上,我们都用微信编辑一段话,发给民营企业家,做风险提示,一共有四百三十篇。经过三年两轮的梳理、补充、展示,我们将这些提示转换成了一本书,这就是我们的第二本书--《民营企业运作锦囊》。
第三套书,是在出完第二本书后,我们感觉这个书有点太浅,概念性东西太多,实操性的东西太少,且由于该书是豆腐块,没有办法展开,故,在17-19年期间,我们又在《洛阳商报》上开辟了一个专栏,专门围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展开研究,共设计了143个专门话题,每周一个专题,且一个专题组织一场沙龙,沙龙做完以后,将其转换成文章,刊登在报纸上,三年一共登了143期,加上开头和结束两期,总共是145期,接着,我们又将其整合成了一套书,共2本。从去年4月份开始,就对书稿内容和格式进行了优化、完善、调整,直到今年9月份,这套《民营企业依法避险与自我保护百事通》才正式出版发行,这套书出来以后,我们搞了个新闻发布会。
通过我们出的这三套书,使我们在洛阳当地的民营企业中声望大增,目前我所的知名度已经非常高,几乎中型以上的民营企业,每一个企业家和高管都知道我们所。不管我们有没有业务上的往来,不管有没有委托过我们,但是他们都知道我们所。所以,通过这几年的三套书,我们所在民营企业界已经基本上奠定了一定的地位,在洛阳律师界也得到了充分认可,这对于我们整个业务拓展,起到了较大的助推作用。
虽然出一本书有成本,包括写作成本、时间成本、出版成本,但相对于广告来说,还是非常便宜的,这是我最深的体会。再者,我们出的这几套书,年轻律师都参与了,这对整个年轻律师团队的宣传也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因此,出书对打造律所平台、打造专业律师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刘锡秋律师:
我要祝贺张振龙主任,在洛阳市把律师写书的效率和效益做到了极致,出的都是干货的书,直接给业务带来了好处,非常的成功,应该说是律师出书的一个成功案例。那么,我就说的稍微抽象一点。首先,第一个话题:律师为什么出书、怎么出书?一般而言,写书是有一些基本的门槛,因此,在律师里头写书的人应该不是普遍现象,就是说写书还是少部分律师的事情。比方说,你必须是对实务非常的了解,有思考,有总结,还有较高的专业理论造诣。因此,如果说在律师行业写书不是普遍现象的情况下,能够出书的单位或者个人,一般都会被社会上认为是这方面的专家,是律师行业的精英。所以,写书是有门槛的,不是什么书都能写,也不是什么书都有市场,更不是什么书都能带来业务。
律师出书具有一定的稀缺性,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这也是律师竞相出书的一个原因。如果你能够出一本书,并且得到出版社的认可,公开发行,某种程度上是对你水平的一个客观的肯定,因此,这种稀缺性就会转变为一种律师业务的价值。对于律师为什么出书,我认为律师出书有三种需求:
第一种需求,人生目标需求。这个层次比较高,比方说大丈夫要立德立功立言。律师做到一定程度,总想立一点言。那立言是如何体现,就是出版典籍或者书籍。比如:张主任出书就是属于立言的范围。想要业务做得好,要拓展业务,把业务做精做细,除了立功立德以外,还得去立言。
第二种需求,专业志趣,或者专业研究成果。不管怎么说,律师都是学法学的出身,也属于法律共同体的一个部分,作为学法学专业出身的法律人,也会有些人参与专业性问题的研究,也会去从法学的角度进行思考、提出心得或进行研究,这样的书就有很多。比如:我写的这本书,就属于专业志趣方面。
第三种需求,职业需求。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业务拓展,就像张主任所说,这是个非常廉价的广告。书写的好,受众集中,让有需要的人看到,有利于业务拓展,具有广告作用。另外,书在客观上为你建立了一个精英地位。第二个层面,职业教育。现在,我们的律师培训大概分两类,一种叫实务培训,一种叫律师职业基本技能培训。张主任所出的书,除了给民营企业家有指导之外,对其他律师来讲,也是一种实务经验传授。现如今,律师实务性的培训比较多,书籍也比较多,但律师职(执)业基本技能这方面的书比较少,且这一块是时下青年律师职业基本技能培训比较需要的。我们学校希望通过教学实践做这方面的努力。
大致来说,写书就这三种需求,一个是人生目标出书,一个是专业志趣或者专业兴趣出书,一个是职业需要出书,而职业需要包括两个方面,业务拓展和职业教育。
如何从律师的职业需要去写书?首先,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或学术理论兴趣,其次,就是有拓展某一项新业务的需要。比如:我很久以前搞职工持股改制,有个律师写的一本书,书中仅仅是提到了我,结果在我们江西,就被别人找出来了,就要找我做这个业务。律师写书就有这个好处,它可以让客户自己找到你,他会认为你在这方面是专家、是行业精英。第三,是实务经验介绍和总结。最后,还有一种是公益服务,即:律师从公益服务的角度去写书,比某某法律100问等等。它也会给你带来一些业务上的好处。
至于律师如何出书?
首先,如何选题。像张主任他们出书是根据业务的需要,瞄准了选题,做的很成功,有积累和基础,所以就成功了。如果写律师实务的话,一定要有律师实务的积累,只有多年的业务积累,再辅之以好的专业理论造诣,才能把书写出来。对于选题,我提点建议,要围绕社会热点,比如:民营企业、退役军人;还有一些前沿业务,比如:“一带一路”等等。
其次,如何出好书,什么是好书的标准,除了选题要符合标准,要遵守学术规范,没有抄袭拼凑;不能艰深晦涩,章节要安排合理,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要精益求精,不要粗制滥造或者滥竽充数。
最后,如何选择出版社。选出版社其实很重要,我给这么几个建议:第一,要参照类似的书,看其是在哪个出版社出版的;对出版社是有讲究的,出版社有名声大的,有一般的,分好多种;你要提高书的含金量,找一个合适的出版社也是有一定作用的,去找一些高大上的出版社,如果它能给你出版,也是对你专业水平和理论造诣的一种客观肯定。第二,通过业内人士介绍,如果你认识出版部门的人,那就跟他咨询我这种书到哪里出版比较合适。年轻人写书往往不知道要去哪里出版。第三,主动上门推荐,你希望这本书可以在哪个出版社出版,你可以上门去请教、咨询。
陈鑫范律师:
律师为什么出书?
从出书的目的来说,刘校长讲到主要有三个层面的目的,第一是满足自身需求,第二是专业的志趣,还有一个是业务的拓展。我觉得也差不多,无非是我把它换种说法,第一个是对自身能力的提升,我们在从业过程中,确实遇到的问题比较多,如果不沉下心去想,可能觉得自己对某个问题已经掌握得非常好,等到你真正去写,你会发现其实这里面可能很多细节你是没有掌握的,故,出书的第一个目的,我觉得是对自身能力的提升;第二个,带有一些功利的目的,确实是从扩大影响力、拓展业务来考虑。
至于怎么出书?
我总结了一些我自己的情况跟大家介绍一下,其实我出的两本书都是出版社直接找我,我原本没有出书的打算,之前只是因为在实务中遇到很多问题,为了解决问题,就开始研究,并将其写成文章,发表在公众号、期刊上。然后,出版社看到了,主动向我约稿,目前,我还欠着出版社两本书,也就继续写稿当中。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方面是需要注意的:
第一、要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千万不能为了出书而出书,去选一个你不熟悉的领域,这样的书写出来,质量上会不尽人意,甚至不仅起不到扩展业务的目的,反而会起到反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去出书。
第二、选择好领域后,一定要确定好主题,明确这本书的定位。首先要明确这本书的受众是谁,有客户、法官、仲裁员等。不同的客户定位,对整本书的撰写是会在很多方面有不同的写作方式,语言、格式都要做不同的处理,因此,务必要明确定位。
第三、在明确定位后,要把出书提纲列出来,且对整个撰写要有一个计划,比如:三个月或者是半年要把这本书写出来。
第四、有条件的话,要提前选择好出版社。当然,选择出版社也是有讲究的,我们不能单方面追求出版社是影响最大、排名最靠前的,还是要看适合自己这本书定位的一个出版社。
第五、选择编辑也很重要。好的编辑对这本书后续的顺利出版、销售是有非常大的影响的。在编辑的选择上,青年律师如果没有经验的话,可以去出版社的官网看,比如:法律出版社、法制出版社都有每个编辑都编辑了哪些书,将其与我们所要撰写的书做一个对比,尽量选择在法律领域、业务领域有经验的编辑。
第六、一定要严格执行撰写计划,并在约定时间内交稿,这是非常重要的。我身边有很多已提笔写书,但最后都没有成书的情况。因此,我们一定不要贪多求全,选择一个主题后,一定要做好规划,一步一步把它写出来。
第七、在统稿方面,要找其他人帮你过一过,毕竟有些错误,自己是很难看出来的,因此,统稿也要尽量找身边人帮你过一过。
沈永锋律师:
刚才听了很多高手介绍他们为什么出书?怎样出书,我也通过自己出《成功并购300问》的过程给大家作简要介绍,也许对各位想出书有一些帮助。
首先,书代表了你的专业水平,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业务。其次,书成为我们见客户的一个伴手礼。如有人求着你给他一本书,你要故作矜持,包里就只带一本书,一桌子人,他们拿不到,很受追捧。比如:有个朋友,我送了他一本书,他就选几个页面拍照发到微信朋友圈去秀,并记载沈律师赠书。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就关注到这个事情,在今年,他有一个并购的项目需求请顾问,他就没有找别人,在8个律师团队竞争的情况下,就选了我。另外,包括我的助手也能独立去处理并购案子,操作很简单,我就告诉他,你谈完以后,快递一本书给潜在客户,客户看完之后认为非常专业,就马上签单了。
书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它代表你的专业水准,很容易打动你的客户,但出一本书的过程也是非常艰辛的。我最早的出书计划是20年前,我今年虚岁50岁。20年前我在企业工作,当时刚从法院出来到了一家上市公司做法务,在工作的过程中就发现很多问题,对企业如何控制法律风险有较多心得,之后就陆陆续续写了一些东西,当时就想出一本书,把自己的一些心得告诉企业、法务、律师,让他们不要再犯这些错误。经历了一番打拼之后,10年前,我在上海就彻底立足,立足后就看到我很多律师朋友出书,感觉很专业,我也想出。
但出什么书呢?我想出一本比较专业的书,就像刘院长所说立德、立言、立功。立什么言呢?我觉得不能跟别人一样,要走不一样的路,人云亦云就没意思了。正好8年前我遇到人生中的贵人,美国沃顿商学院的陈明哲教授,在他的影响下,我决定转型专做并购。故,一方面学习,一方面需要树立自己在这个领域的专业度,就想出书,这条路走了7年,才把书出出来。
律师想出书,并不容易,因为我们是实务派。虽然我们整天写法律文书,比如:起诉状、代理词,这些是律师擅长的,但出书不一样,有时候写书,写三页都是很难很难的事。写书需要水平,要是连你自己都看不下去,怎么拿给别人看呢?那时候,有个小伙伴提出,可以找一些大学的研究生,让他们帮忙写书,我同意了,并为此找了10个学生,请他们吃饭,布置任务,每人一章。但饭后,这些学生都找不到了,更不要说写书了。2014年,段建国老师开始组织法律产品论坛,我有幸跟随并在全国各地去演讲我的并购内容,宣传并购重组,在这个过程当中,段老师提出要想打造一个一流的专家型律师,如果没有一本书,就不能成为专家,因此,我也在法律出版社的一位编辑的帮助下,开始写书,但最后还是把事情扔在那儿,写不下去。
写一本书,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真的写不下去,更何况是原创。后来,有了微信公众号,我们为了宣传并购重组业务,就会不断的写一些公众号文章。2017年的时候出现一个契机,上海威斯顿金融管理学院要找老师讲一门并购的法律课,时长是一天。好几个朋友都推荐我去,最后我毫不犹豫的去了,讲了一天的并购课。课前,光做PPT就花了几周的时间,我们将并购知识体系进行了梳理。后来,我们将知识体系与书的架构结合,再加上公众号文章,一本书的内容也就出来了。
我建议青年律师可以做一个专业领域,然后写一些公众号文章,一篇一篇的积累,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再去开一门讲座,如果你能讲完的话,离出书也就不远了。
(二)
郑彬彬律师: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退役军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筹划出版一本《退役军人法律服务指南》。特邀嘉宾根据自身经验,为退役军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王永辉支招,王主任应如何出这本书?
首先,有请王主任简要介绍退役军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情况。然后,各位嘉宾针对王主任所描述的情况,结合自身经验,为其支招。
王永辉:
今天很荣幸能够跟这么多有经验的前辈在这里讨论、交流,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加入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之后,在律所领导的支持下,成立了退役军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是因为退役军人有这方面的法律需求,且市场较好。中心成立之后,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以及司法局的领导对我们的工作也表示支持。之前,有些退役军人,会去政府部门投诉,但因政府不知如何处理,导致矛盾激化,而我们作为律师,建议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诉求,得到了政府和退役军人的赞扬。今年,《退役军人保障法》刚出台,我们也经常在珠海市的各个街道进行普法,宣讲民法典和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为很多退役军人解决了法律问题。
目前,退役军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仍在起步阶段,律所领导建议中心要出一本关于退役军人的书籍,这样可以更快、更广地推广中心,更好地满足退役军人的法律需求。该书可以作为媒介,将中心所能提供的服务传达给有需要的人。该书内容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退役军人退伍之后的创业需求;第二,退役军人劳动就业的需求;第三,婚姻家庭方面的需求;第四,社会生活方面的需求,比如:小区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等。同时,我们已在公众号上发布了二三十篇文章,等达到了一定的量后,就串起来,形成一本书。今天很荣幸能够邀请到这么多有经验的前辈帮我支招,希望大家可以多提一些建议。
张振龙律师:
紧紧围绕核心选题来出书,不要外延太宽
关于王主任的问题,我提供三个思路。
第一个思路,把书的内容做一个编排。但据你刚才的描述,你的编排内容是有问题的。既然为退役军人所写,那么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退役军人的专有法律问题,也就是说,要针对退役军人的专有问题来做编排,需要聚焦到退役军人专有的这一块,比如:退役军人的政策、福利、待遇等与之相关的各个方面,其他不相关的不要做。你出书不能太宽,一般的社会性事务,可以不放进去。这个书,实际上就是一个引子,是为退役军人提供一个全方位的保护。在选题的时候,可以有一些外延,比如:军队的干部,是自主择业,还是留在部队里领工资,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但关键点在于政策问题,要突出政策,将一些政策进行梳理。另外,也可以外延到军属、烈士这一块。书的内容的编排一定要围绕退役军人,不要把退役军人和其他社会主体都共同享有的法律服务装进去,这是不对的,会失去特色。书的内容不一定要很多,很小的一本书也是够的。
第二个思路,在写书的时候,不要像理论书,做一些理论化的处理,这个书就是实务书,就是拿着能干的书,拿来一看就会的书。因此,我建议你可以分专题来写。比如:退役军人可以享受某一待遇时,这个待遇是如何享受的,将其专门列为一个章节或专题。这里面需要注意三条:第一条,你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或者说你应该有什么权利,要作一个梳理;第二条,你这个权利找谁来实现,也就是说保障主体是谁,谁来保障你这个权利;第三条,我去实现权利的时候,有什么程序,有什么资料,应该怎么办。要让退役军人,直接拿着这本书,就能将事情办完。最后,在专题后面可以带一个附录,列明其法律依据。书一定要通俗易懂,要让高中生甚至是初中生都能看懂,且懂得操作,不要写的太理论,毕竟好多退役军人就是初高中生。
第三个思路,要考虑这本书将来卖给谁。实际上,这本书应该可以卖给三个地方:第一,卖给退役军人自己;第二,卖给部队,部队在军人退役转业的时候,赠送给退役军人。每人一本书;第三,卖给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让它去向社会上所有退役军人发放。只有这样,这本书才可以卖出去,并大范围传播出去,不然的话,自己看没多大用处,自己赠送也送不了多少。
因此,我建议这本书不要过多的把与退役军人没有直接关系或者通用的法律服务事项写进去,只做个简单的介绍即可。不要管书的厚薄,只要把它写完,再薄的一本也可以。关键是一定要收窄你的面,这本书才更有价值。个人认为,光有《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不够的,还需要将所有关于退役军人的福利政策收集齐,这样写出来的书,会更准确、更有价值。
刘锡秋律师:
刚才张振龙主任从两个方面给出了主意,一个是选题,另一个是市场,我在这里也给你提几个建议。
退役军人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要的群体,《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确实是因为退役军人的一些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或者是某方面的工作漏洞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这部法律是建国以来第一部保障退役军人法律地位的法律,全国人大对此很重视。
关于市场,我查了一下,全国有五千七百万的退役军人。其实张主任说的非常对,退役军人,特别是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退役军人,最关心的是自己的福利、待遇。为此,我给王主任支两招:第一,我们国家法律有个特点,即:一部新的法律出台,社会是无感的,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有一个特点,一部法律出来的时候,它就是框架,后来是靠律师的实践、法院审判、司法解释,逐步使这个法律越来越丰满。《退役军人保障法》也会有这个特点,这个法律出来之后,我们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利益博弈、有哪些漏洞,那么谁去让它丰满?我觉得律师是第一位。因为当退役军人利益受损的时候,首先是律师给他出主意,给他一个向导。在现有的法律体系里,当退役军人提出他们的诉求,律师是一定要想办法给他解决的,即只要在现有的框架他的权利主张是正当和有依据的,就一定要让其诉求得到伸张、权利得以实现。所以说,律师是大有可为的。律师既是法治社会的啄木鸟,也是报春鸟。
关于你这本书,我觉得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先声夺人。如果你要做这一块业务,如果遵循循序渐进的方法,这本书猴年马月才能出来,而且《退役军人保障法》这部法律很新,一般人不了解,那么,你可以先将其全部条款用你的实践把它写成一本《退伍军人保障法一百问/两百问》,先声夺人。先告诉别人,你精通这部法律。
第二步,循序渐进。你可以先写一些微信推文、文章、论文,然后逐步积累,最后逐步汇编成册。比如:将带有公益性质的先声夺人的法律一百问,演变成在这个法律服务领域具有权威性、实务经验的总结,且让别人一看就非常相信你。
第三步,水到渠成。先声夺人之后,又能循序渐进,最后水到渠成。如果能这样操作,我估计这本书八九不离十会成功。
陈鑫范律师:
刚刚张主任和刘校长都已经支了很好的招,我就提一点小小的建议。我还是跟之前说的一样,为了避免闭门造车,王主任在前面也已经说到了,已经在微信公众号上发了好多文章,你在发文章的同时,包括你在公益讲座分享的同时,可以从一线,主要是从退役军人自身收集一些问题,可以把他们的问题整理到你的书中去,这样可能会更接地气一些。
(三)
郑彬彬律师:律师出书已成为一种趋势,那么,对于青年律师来说,在出书的过程中,有哪些事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换言之,有哪些“炕”是可以提前规避的?又有哪些弯路是可以少走的?
张振龙律师:
青年律师出书的方法与大忌
年轻律师出书,目前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他不敢出,他会认为,我从业的时间比较短,我的积累还不够,那么对于能不能出,出的书有没有人看,他没有信心,这对于年轻律师来说,是一个普遍的情况。第二种就是说出书没有什么,我看了很多书,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大部分拼拼凑凑,我能不能也拼凑一本书,这是个别的律师,有点欲望要做,但我认为,这两种都是不行的,都不对。
第一、能不能出书取决于你的专业能力,就是你的书必须要和你的专业能力相匹配,你没有那样的专业能力,你不要去出。如果出的话,就是“出糗”,而不是“出书”。如果你出了书,大家都吐槽你,倒不如不出。因此一定要“出书”,一定不能“出糗”。
第二、如果在专业能力上没有问题,可以出书,那么,应该出什么样的书。年轻律师和老律师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技能、功底的不同,如果没有到那个年龄,到那个阶段,你是赶不上老律师的。即便你加入了一个好的团队,业务能力也可以,但是真正出书的时候,需要出的是思想、思路,而不是一个流程,更不是正常办案的文书以及基本功的实操。
对于年轻律师怎么出书,我建议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一定要收窄,把你的业务收窄,不管你干得宽不宽,你写的时候,一定要把它写成一个窄的领域。
第二、要检索,要看你准备写的书,别人有没有写,或者类似的书有没有,他们写的内容是什么,他们是怎么写的,你可以多买一些这类的书来看。看完以后,你要找与众不同,如果你写这方面的书,就必须跟他们不一样,要么是方式上的不同,要么是表达思想上的不同,要么是内容不同,要么是传递的价值和精神不同,只有这样,你的书才有生存的空间,才能在夹缝中独树一帜。
第三、不管你是硕士研究生毕业,还是博士毕业,你的理论水平肯定没有问题,但是作为律师,你不能出理论的书。你出再多理论的书,也赶不上专家和教授,你必须出实务性的书。也就是说,必须围绕着实务怎么干,不要搀和太多的理论,理论没有用,律师出书不要讲任何理论,就讲怎么干,为什么这样干,围绕着实操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这样做,做的各种方法,尤其是各种方法的取舍,各种方法的比对,各种方法优选的原则是什么等等,只有围绕这些来出书,你的书出来以后才能有用。
最后,年轻人出书的时候,不要贪图系统完整,特别是体系的完整,更不要贪图厚。毕竟你的积累、知识量、信息量是不够的。要坚持原创,不管你搜集了多少资料,写书的时候,通通不要引用。你可以吸取它的经验,吸取它的思维,吸收它的想法,但必须是自己把它写成一个体系,不要用任何人的资料,不要引用他们任何的东西。你要把这些东西消化到自己的知识体系中,这样出来的书,才有实用价值。同行的律师一看,觉得这个年轻人写的不错,在这个领域确实有研究。
所以,我认为年轻律师写书不要太贪,只需把一个小的方面或小的问题写透,写得的更丰满一些,选择性更强一些,当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可以写厚书。
另外,年轻律师要出书,自己可能不一定有能力来出书,也没钱来出书,怎么办?你可以加入别的律师的出书队伍中去,你给他做一些技术性的工作,或者说你给他写一部分的内容,这样这个书上就有了你的名字,照样可以达到一个出书的效果。比如:你给沈律师作一个出书的助理,帮他收集资料,帮他写一些简单的初级的底稿,或者说让他告诉你应该怎么写,你帮他写一些初步的东西,这样,你就可以搭大咖律师的车,也照样能够出书。所以,对于年轻律师来讲,如果你的老师愿意出书或者律所组织出书的时候,你要积极的参与,哪怕帮忙查一个资料也行,只要有你的名字,就能达到出书的效果。
刘锡秋律师:
我觉得写作是一项艰苦的工作。要有思考,要有思想,要有立意,还要焚骨熬膏、宵衣旰食,甚至有时候写到虚脱,尤其是写理论的时候,真的是能写到虚脱。但我们现在讨论律师出的书,主要还不是理论研究方面的书,就如刚刚张主任也说了,你可以是个博士、硕士,但是作为律师来说,从业务的角度,还是应该写实务的书,这对于年轻律师来讲,比较实际。但我同时认为,律师也是法学专业的人才,也要有诗和远方,也要抬头看看星空,该我们拿下的理论,我们也要向理论界证明,我们实务界也是有诗和远方的,有灵魂和星空的。对于律师行业来说,写理论书籍,并不占优势,且对于年轻律师来说,怎么把书写好,能给个人事业、律师生涯以及业务带来一些实际的好处,更为重要,故,纯理论的书籍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
写书是一件非常艰苦的事情,哪怕是实务方面的书。在这里,我送给年轻律师一句话:“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就像沈律师刚才所说的,写一个三十页的代理词、辩护词可能对律师而言不是件难事,但是写三页书有时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要写得与众不同、标新立异、有创新、有思想,真的很不容易。这个我是非常赞同的。
第一、律师写书要有吃苦的精神,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
第二、不能急于求成,尤其是写实务性的书,需要一定的积累,需要循序渐进。先发文章、写论文,然后对某个方面有研究之后,汇集成册,再写书,这对年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