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鼓励律所减收缓收企业法律咨询费?林叔权律师有话说
据报道,北京市司法局鼓励律所减收缓收企业咨询费。为切实减轻企业法律服务费用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北京市司法局4月1日发出通知,鼓励本市律师事务所对经营暂时陷入困难、现金流紧张的法律顾问单位和其他企业,酌情减收或缓收法律咨询费用。

(4月1日),北京市司法局发布通知,鼓励本市各律师事务所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与企业,酌情减免或缓收相关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各区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积极鼓励辖区律师事务所对经营暂时陷入困难、现金流紧张的法律顾问单位和其他企业,酌情减收或缓收法律咨询费用。具体涉及以下六类情况的北京市企业可以酌情减免相关法律服务收费:
一、在疫情期间受到巨大冲击,但仍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正常向员工支付薪酬的;
二、成功组织防疫物资并对接疫情严重地区的,包括募集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紧急医疗物资;
三、向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捐物的;
四、为应对疫情,组织企业加班加点进行生产、包装、运输防疫物资的;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场地被政府征用作为临时集中观察点或隔离点的;
六、企业主要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系奋斗在一线的医务工作人员的。
通知要求各区司法局和市区两级律师协会加强领导,积极鼓励和引导。每月底前将减缓费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将定期组织宣传报道,并在评优表彰中将减收缓收相关法律服务费用的律师事务所纳入优先考虑范围。
林叔权律师有话说

看到这个报道,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怎么说?!
表示赞成吧,又不忍看到律师同行水深火热又再雪上加霜!
表示不赞成吧,又是司法局发的号令(名为”鼓励”!),管律师的“县官”!而且,“鼓励”帮扶的对象又是律师们的衣食父母——企业。
得罪“县官”,死;得罪衣食父母,也没法活。两难!
既然不好说,就不说。在这里就转一篇反映律师疫情下的状况的文章给“县官”们看看吧。
点击下方链接即可查看文章
我们都这样了,你们还......,可怜可怜我们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