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裸拍就能借5万?这傻姑娘信了,然后悲剧了……
常有专家说,短视频市场巨大。这不,浙江省杭州一位姑娘随便自拍了一段视频竟价值5万,遗憾的是她肠子都悔青了,因为她“裸贷”被骗了……
袁利丹律师提醒:“裸贷”绝非简单的民间借贷交易,反而涉嫌触犯刑法。
律师简介

袁利丹律师,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擅长侵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劳动争议纠纷等。
案例详情
轻信陌生人
以为裸拍就能借到5万元
家住下城区的王小姐最近失眠了,全因信用卡还款日将近,自己透支了5万元,逾期不还会影响征信,这事儿让王小姐很苦恼。
不久后她在某交友软件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想借钱的信息,且收到了一条陌生人的回复。

对方自称张某,说可以借钱给她,而且不需要财务抵押,只是需要王小姐提供裸拍视频、照片、两个朋友的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身份证信息。
因为急需用钱,王小姐告诉对方自己想借5万元。张某表示一个月的利息是15000元,自己要收取500元的“跑腿费”,并一再强调,一旦放贷失败,就会把照片和视频都自行删除。
王小姐马上将自己的一段裸拍视频和照片发给了对方,并将500元转账给对方,之后就等着对方把钱打过来。
借钱失败
裸拍视频当面被“删除”
当天下午六点多,张某告知王小姐,称照片和视频没有通过公司的审核,需要再补拍两张妩媚的照片和视频。此时的王小姐感觉有些不对,提出要终止交易。
张某表示终止可以,但如果要删除照片和视频,之前的500元“跑腿费”就不能退还了,并答应会当着王小姐的面将视频和照片删除。11月25日16时,张某如约来到了王小姐所在的小区楼下,并当着王小姐的面将视频和照片删除,随后二人就分开各自回去了。

再起事端
因为裸拍视频被勒索15000元
张某称与会计没谈拢并告知王小姐另一个坏消息,公司要求必须支付15000元的利息,如若不然就可能会找王小姐麻烦,甚至把视频和照片发给她的朋友。

11月26日10点,不知所措的王小姐最终选择来到了东新派出所报案。民警表示,这是一场“赤裸裸”的敲诈勒索。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劣迹斑斑,有多次犯罪前科。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被下城警方刑事拘留。
律师解析
首先,“裸贷”本身就已不合法。据报道,“裸贷”的利息率极高。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36%,而“裸贷”的利率已经超过几十倍不止。
其次,“裸照”抵押不合法。不少法律界人士已经指出,形式上“裸照”并非物权,不属于法定的抵押物种类,在内容上“裸照”本身也涉及违法,因此抵押行为无效。
再者,“裸贷”行为极其容易泄露个人私密信息,易引发严重后果。
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以“裸”换“贷”的行为,将裸照当作还款的抵押物,有违民事法律中的公序良俗原则,任何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所以,仅从民法的角度来讲,这个以“裸”换“贷”的协议(或者借条)的法律效力就值得怀疑。(《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4条) 即便一方违约,贷出方也无权“依约”公布借款方的隐私资料,最多还是只能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追究借款不还的民事责任。
其次,裸照抵押不能发生抵押的效力。
《物权法》第180条所列的抵押物包括: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裸贷中的刑事法律问题
如果借贷方因借方没有还款,而将裸照等资料故意发布到网上或传播到其他公共场所,这就涉嫌侵害他人隐私和名誉权。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个人裸照若以不正当目的流传开来可能被认定为淫秽物品,对此,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从网上曝光的借贷聊天记录来看,借贷人通常还会要求借款人拍一段“更有保障”的视频或者录制一段更过分的淫秽画面以作担保,这种以抵押为名,但行淫秽之实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至于“肉偿”的问题,更是值得警惕。如果双方以性交易的形式消灭债务关系,那就可以构成卖淫嫖娼,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贷方以传播裸照等强迫、威胁借款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的,那就直接构成了强奸罪,将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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