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说法

律师也需要“不要脸”吗?——林叔权律师·观《安家》有感


作者:林叔权律师


律师也需要“不要脸”吗?


电视剧《安家》,里面有个小人物,叫楼山关,他在开出自己人生的第一单时,在庆功会上向同事讲述了自己的经验:“想吃肉,不要脸,就得不要脸,持续的不要脸,就吃上了肉。”



房产中介有时候在行业外人士眼里有点“不要脸”。他们每天早上会在店门口喊口号、做操,还会在路边举着牌,向过路人派楼盘传单,喋喋不休地要路人跟他们去看房。


律师这个行业,在民众眼里则是另外一种形象,外表光鲜、谈吐得体、专业、严谨、是正义的化身等等。


然而,只有做律师的人自己知道,有时候可能也需要点“不要脸”的精神。




林叔权律师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 ? 发起人兼导师

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 ? 战略顾问

律媒社 ? 战略顾问


有律师同行总结过做律师有“十苦”,第一苦就是案源之苦。案源是律师生存的来源,没有案源,纵然你有再多的专业知识,纵然你再有经验,可能还是养活不了自己。


那么,律师的案源从哪里来呢?


有些律师的案源得来很容易,全不费工夫,但这样的律师是少数。二八法则在这个行业同样存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赚走了百分之八十的钱,而百分之八十中的不少人可能只是法律民工而已,有的甚至在律途中,为一日三餐苦苦挣扎。


我本人从2005年8月正式做律师至今,其中的酸甜苦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也有过“不要脸”的经历,当然也看惯了同行中的一些人的“不要脸”,我在带团队的过程中,也经常告诫团队成员,尤其是年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要想出人头地,有时候要有点“不要脸”的精神。


律师业是一个高度社会化的行业,当今律师行业的竞争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


现在疫情还没有完全过去,很多律师没有上班,没有案子办,没有收入,要面对各种账单而发愁。


而我呢,我安排我的团队2月10日就上班了,总不能坐等疫情过去再做事,而是通过做一些线上沙龙等活动进行宣传,以提升律师团队的知名度,同时也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在做沙龙时,我们首先要准备邀请函,邀请函需要广而告之,通常会在自己的朋友圈以及各种微信群里面进行推送、分享。


然而,哪怕我们的这些活动都是免费的、公益的,我们是在传播知识、在帮助中小企业的老板们,但是我们在做这些推送时,经常会被某些微信群的群主当做是在做广告而警告,或者被直接踢出群。


我的伙伴们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会沮丧,甚至会有很强的失落感,以至于不愿意再在朋友圈或者微信群里面推送、分享。


面对他们的诉苦,我会告诉他们,我们做的也是服务业,在服务业的属性上,我们跟其他的服务业没有区别,社会认知也是这样。其他服务业在推广时要脸皮厚,我们也要脸皮厚。


看过《安家》之后,我再加上一句话,我们也要有楼山关那种“不要脸”的精神。



我也经常讲我的一些“不要脸”的经历给我的伙伴们听,包括面对同行时的“不要脸”。刚入行时,作为一个律界新人,在做宣传时,我曾经遭受过某些同行的嘲笑。


但由于我自己是半路出家做律师,我需要让认识我的人知道我转行做了律师,需要让不认识我的人知道这个城市有一个律师叫林叔权,这样才有案子做。


围绕着这一点,我就借助媒体去宣传我自己,在各种媒体上露脸,给报纸的社会新闻做点评、写文章,在电视台、电台做节目,在网络上开博客,以至于在持续的很长时间段内,我把自己的名气搞得很大,并因此被同行的一些人指责虚假宣传,甚至被指责“扮嘢”,好在我这人脸皮厚,好在我的个性是我行我素,我走我的路,任人评说。


看了《安家》之后,我才发觉我的个性中有点“不要脸”的精神。


当然,同样是服务行业,律师和物业中介等服务行业还是存在着一些区别。


作为律师,特别是草根律师,虽然要有一点“不要脸”的精神,虽然要学会“不要脸”,还要善于“不要脸”,但是,在你的律途上,还是要矜持一点,能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就不要折腰;在可能遭遇诸如韩信“胯下之辱”时,要坚决拒绝,因为多数律师都没有机会成为韩信这样的英雄。


虽然律师需要有“不要脸”的精神,必要时也可以“不要脸”。但是,正因为我们是律师,所以我们要有尊严地执业,我们只收有尊严的钱,我们要坚守住律师的底线,过有尊严的生活,追求有品位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