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说法

惰性,律师的大忌!——林叔权律师·律师营销《安家》观后感

“你是算盘吗?拨一拨动一动”(房似锦,剧中主角)


image.png


我们每个人都有惰性,律师也不例外,但惰性对于律师尤其是营销型律师来说更是大忌。


一个有惰性的做营销的律师,是做不好营销的,是拿不回案源的。


1583378510282718.png


惰性是一种得过且过的心态。有惰性的人做什么事都看领导,自己没有目标,也没有动力,就像算盘,拨一拨动一动,不拨就一动不动,甚至有的拨了不仅不动反而还要倒回原位,这种人更麻烦,你不拨他还在那,拨了他反而往回缩。有算盘心态和做法的人做不好律师,更做不好营销。


有惰性的人可能会说,那就不做营销律师,做办案律师总可以吧。其实,更不行。如果把案子交给一个有惰性的律师,那这个律师有时候可能会把当事人给害死。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种律师不会去主动搜集证据、检索法律、研究案例;更不会主动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整个案件事实。当案件起诉至法院,他甚至也不会主动去跟法院沟通。如果是刑事案件,他不主动跟办案机构的警察、检察官、法官沟通。


这类人的特点就是尽量少做事,能不做就不做,拖拖沓沓没有安排。总是觉得这个案件离开庭的时间还早着呢,上诉期还早着呢,一切都不用着急,往往到了最后关头才临时抱佛脚。


这样,他没有充分的时间来办案件,怎么能把案件吃透呢?又怎么会把案件给做好呢?所以,有惰性的律师且不说能不能做好市场,但肯定办不好案件。当事人如果把案件委托给这样的律师,那最后一定会失望。


我看《安家》,主要是从律师营销、律所营销的角度来观察的。现如今,律师行业已经是一个纯粹市场化的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以至于律师们为了能够拿到案件,有的愿意做风险代理,即先免费帮客户做案件,等案件胜诉了再收取律师费;有的愿意帮客户垫付诉讼费;甚至有的会买断债权等。


那么,在这样一个行业市场化、竞争白热化的业态下,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销售或者一个独立的律师想要有案源,应该拿什么去竞争呢?如果这个人本身还有惰性,像一个算盘一样,那他的竞争力在哪?团队的竞争力又在哪?


所以,我说一个有惰性的人,绝对做不了一个好律师,更不能放到律师事务所的市场部。放到市场部的人都要有冲劲,有狼性。我们讲“饿狼扑食”,就是说要像狼一样要抢,要跑,只有跑得过其他人、抢得过其他人才行。


假如饿狼碰到一头“人高马大”的狮子该怎么办?他行不行?通常情况下饿狼会这样想:第一动作一定要快,第二怎样才能使动作更快。而有惰性的人就会选择放弃,这类人做不好律师,更做不好市场,一定不能把这类人放到律师事务所的市场部。


那么,律师为什么会有惰性呢?这要从这个行业性质说起。律师行业有时候也靠运气,运气好的时候,开一单就能管一年。这种偶然性也就养成了一些律师的惰性。


之前的文章中我曾提到,律师证对律师来说就相当于一块“免死牌”。容易满足的律师多数认为赚点律师费能养家糊口就可以了,再加上律师是一个有门槛的职业,且我国律师总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这都使得这些养家糊口的“小满足”容易实现。正是这样一块土壤,所以培养了很多有惰性的律师。


一个成功的律师或者说是一个老律师有惰性可能还不那么可怕,因为经过阅历和经验的洗礼,他对案件已经有一种熟稔的把控能力,知道那些事情可以偷懒,那些事情不能偷懒,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可是,如果一个年轻的律师尤其是要自己找案源的律师有惰性,那就太可怕了,这种律师是既办不好案件,也不容易找到案源。


现在有很多律师转行做法务,把律师执业证视为一个“备胎”,总是抱着“律师不行转去做法务,法务不行再转回来做律师”的想法。其实这种“备胎”的想法说到底就是“怕”的心态。


对此,我经常讲,案源在市场,要靠你去拿回来,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即使天上掉馅饼,你也得弯下腰去捡。


观看《安家》第二集,我非常确信,想要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就不能像算盘一样,拨一拨动一动。当然成功的律师标准有很多,但首先是要有案件做,要懂得从哪里找到案源。


再则,如果有一个案源摆在面前,你要能斗得过同行,要有抢得过同行的能力,这样才更有机会快速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