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咖说法

不做“包公”!观《精英律师》有感而发

不做“包公”!||观《精英律师》有感而发


作者:林叔权律师



我从不说自己做不到的事情!(《精英律师》金句)这句话是剧中律师罗槟在电梯上说的。而我从业十几年,在当事人面前经常说这句号。做不到的事不说,应是律师的底线!


那么,通常哪些事是自己做不到的事呢?



image.png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 ? 战略顾问

律媒社 ? 战略顾问

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导师





首先是“包赢”。官司的结果会是输还是赢,有经验的律师通常都可以预估到的。但是,能预估结果是一回事,能不能从律师口中说“包赢”则是另外一回事。对此,我的准则是,律师自己心知肚明就好。律师不是裁决者,法官、仲裁员才是裁决者。


在民事、行政诉讼代理或刑事辩护中,律师仅是当事人的帮助者、协助者。这个角度定位决定了律师仅能协助、帮助委托人尽可能争取案件的好结果,而不能”包赢”。


其次是“找法官搞定”。这句号是当事人常说的话,也是一些沒底线律师常说的话。当事人说的是“法官你认识吗?找找法官,想办法搞定”;“法院领导熟吗?找领导关照一下”…,如论怎么表达,意思都是靠/找关系搞定,且必有另外一句:钱不是问题。


我国情属于熟人社会,官本立社会,而找法官搞定的案例(当然,也不乏法官最终东窗事发,自己被法律搞定而进牢房的)不在少数,因而成为一些当事人惹诉/涉诉时自然而然的选择。


然而,问题在于,随着司法对“勾兑”的禁令越来越多,执行越来越严,法官被搞定的机会也越来越小。如此,当事人信或靠“关系”取胜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没底线的律师说的话常是:“我法院有人,我帮你搞定!”“法官/法院领导是我同学(亲戚、老乡、老师…),我搞定”…,而接着一句话必然是:当事人你要出血(掏钱)。常说这句的律师是勾兑律师。


勾兑律师常有,估计永远也不会消失。但是,我们也常见媒体批露律师因行贿而进牢房,因勾兑而被处分甚至饭碗被端(被吊销执业证)。


法院判决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院为准绳的原则。律师应回归本位:扮好帮助者、协助者的角色,在证据和法律上下功夫。


律师执业证是律师的免死牌(有证在身,至少不会饿死),而干勾兑,一旦东窗事发,轻则被处罚,被吊牌,重则进牢房,结果是害了自己,又拖累家人。


律师是人不是神,律师不是当事人的救世主。为了生存,在当事人面前讲讲无关紧要的话,甚至吹点牛,也是可以有的,但是做“包赢”、“包搞定”的“包公”则是万万不可能的,也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