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的精细化该怎么做?
各位律师的观点
林叔权律师:法律顾问服务精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
杨海玲律师:首先转变传统的服务理念
张云成顾问:关键点在于“知己知彼”
袁利丹律师:追求“无形服务有形化,有形服务可视化”
朱晓红实习律师:必须用标准化予以保障
2020年1月6日(周一)上午,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关于法律顾问服务精细化的讨论会。我所主任袁利丹律师、副主任杨海玲律师、张云成顾问以及孙鹏辉律师助理参加了本次讨论会。
本次讨论会邀请了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战略顾问、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叔权律师及朱晓红实习律师参加,并由林叔权律师主持。

林叔权律师首先就法律顾问服务的精细化该怎么做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法律顾问服务精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
首先,精细化的前提是团队建设。精细化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一个完善的体系,并非仅凭个人的努力就能完成的。团队协作、组织建设、合理分工是顾问服务精细化的必要前提。
其次,以律师为本。从事法律服务的是律师,在推行精细化的过程中,律师发挥着核心的作用。走精细化的道路势必会对律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律师不仅要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还需要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如“四维”(逆向思维、双向思维、多向思维、分散性思维)。
此外,要做精细化,仅凭专业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律师,还应当与客户建立除工作以外的更为紧密的联系。法律服务应当是有价值的,更应当是有温度的,而不单单只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
律师如果仅着眼于客户提供的材料或者陈述、说明,不与客户深入沟通、交心,是不可能真正做好法律顾问服务的。只有经过与客户的深入沟通,让客户敞开心扉,律师才能了解客户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也才能据此调整完善服务策略及方案,有的放矢地给出律师意见和建议。
由此,需要律师具备优秀的社交能力及沟通能力。总之,精细化对律师的综合能力发出了更高的挑战,律师唯有以“勤奋”来应对。
“一勤天下无难事”,面对竞争趋于白热化的今天,律师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律师要将精细化的理念运用到顾问服务的全过程。而且,对于律师而言,不应精细化不仅只限于法律顾问服务,在刑事及民商事诉讼领域,也应树立精细化的理念,让每一位客户都能享受到极致服务的体验。这是维系客户、赢得口碑的关键所在。

杨海玲律师认为:要走精细化道路必须首先转变传统的服务理念。
从事法律服务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做到主动出击而不能被动地守株待兔,否则只会逐渐被业界淘汰。
以法律顾问服务为例,传统的服务理念是“不问不顾”,即签完顾问合同之后便万事大吉,甚至将服务抛之脑后,其结果便是法律服务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客户失望,律所及律师口碑崩坏,最终被市场淘汰。
常见的服务理念则是“有问才顾”,即签完顾问合同后,在客户有问题咨询时,才会对其解答,而不会主动针对客户的情况提前研究,主动提供帮助。
在当下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而言,这种服务是远远不够的,缺乏核心竞争力。正确的服务理念应当是“主动服务”,即签完顾问合同后,就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既要对客户主动提出的问题及时有效的作出回复及建议,也要主动了解客户的各方面情况,主动了解客户的需求。
对客户不了解或没注意到的隐患也能发现并要主动提出自身的看法,帮助客户全领域、多方位的肃清风险及障碍。
除此之外,还应定期回访、拜访,从而与客户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充分的信任以及长期的合作。当然,对于“主动”的程度及界限并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确定并调整。

张云成顾问认为:实现法律服务精细化的关键点在于“知己知彼”.
从事法律服务,仅凭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从为他人提供服务这一点来看的话,律师行业与其他服务行业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同样要面对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客户。
那么,如果律师对客户所从事的职业、行业、背景完全不了解的话,如何能做得好法律服务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客户提供服务,就必须对其有足够深入的了解,如所处的行业、运营方式、行业常见问题、纠纷类型以及行业惯例等一系列的情况,都需要进行掌握。
同时,应详尽了解客户本身所处的环境、背景、现状以及关注点,以便对症下药。在必要及具有可行性的条件下,还可以与客户协商设置专管员、联络员,以保证及时地了解客户情况并作出有效反应。
要实现精细化,除了本身的法律知识储备之外,还需要了解学习更多其他领域的知识乃至是沟通交流的技巧。律师正是这样一种终其一生都需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职业。

袁利丹律师认为:精细化应当追求“无形服务有形化,有形服务可视化”.
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提供的是知识、是智慧、是无形的付出。
有时候看起来十分单薄的几份文书,却凝结了律师大量的心血及汗水,但是对不了解律师这一行业的人来说,却往往很难理解到律师的不易。
为了提高客户的认同感、展现法律服务的价值以及律师的价值、提高律所的品牌竞争力,应当将“无形服务有形化,有形服务可视化”。
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不仅要将服务以看得见的方式向客户展现出来,还应当展现地清楚、明白,让客户一目了然。
法律服务的最终目的和终极追求就是要让客户满意,同时尽可能地体现出律师工作的价值,而有形化、可视化正可谓是一举两得。
在对精细化的贯彻过程当中,无论是在法律服务的过程还是结果当中,都应当注重有形化、可视化,且不拘于具体的形式,尽可能将服务过程及结果展示出来让客户看到,就是成功的。

朱晓红实习律师认为:精细化必须以标准化予以保障。
精细化的发展方向离不开统一的标准,精细化必须用标准化来予以保障。
正如林叔权律师所言,精细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经验积淀以及实践积累,需要律师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和付出。
因此,在精细化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一套实用高效的标准,从而引导团队成员朝着同一个目标不断努力,最大化地发挥出团队整体的效率。
反之,若标准不统一,则成员之间便容易产生争议和分歧,从而导致事倍功半的恶果。
引申开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主体、不同案件,都可以在团队内制定服务标准,从而对症下药、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成本。对于标准的制定,可以适当参考各类操作指引、指导意见,结合团队的经验及成果得出结论,并对其反复打磨完善。
一个优秀的标准,如服务手册,正是对精细化最直观的体现。
点击链接查看更多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