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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叔权律师观点老板该不该原谅职务犯罪的员工?

作者:林叔权律师



老板该不该原谅职务犯罪的员工?



在过去的2019年,在我律师团服务的顾问单位中,我们遇到了两单老板原谅了职务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的员工的事件。


两个事件,涉及的犯罪金额都在200万元以上。一个涉及出纳,挪用资金;一个涉及销售总监,职务侵占。


共同的特点是,一是都是跟了老板很长时间的人,都跟了十几年;二是老板最信任的人,出纳掌握了老板几乎所有的银行帐号和银行卡;销售总监统领公司的国内外市场。


老板选择原谅的理由几乎都是:经济损失已经挽回;他(她)们虽财迷心窍,但有悔意;都跟了十几年了,关系差不多都像亲人、家人了,实在不忍心将他(她)送进监狱。


几年前,我同样也碰到一个服务的顾客单位的一件员工职务犯罪的事件。涉案员工是国际市销售员,利用在香港私自设立的公司,截留公司国外客户的价差。经公安机关司法审计,侵占金额31.9万元。


当然,公司老板娘坚定地选择不原谅。即使该员工家属求情,愿意代为退赃,以求取得公司出具谅解书,以争取法院轻判,老板婆都坚决不谅解,宁愿不要钱也要将该员工绳之以法。最终该员工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选择不原谅的老板娘的理由是,原谅了员工的职务犯罪,将会有更多的员工有样学样;纵容犯罪,将动摇公司治理、公司健康发展的根基。


对员工的职务犯罪,老板们选择原谅还是选择不原谅,各有理由。那么,该原谅还是不该原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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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重温一下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


一天,东郭先生赶着一头毛驴,到到一个叫“中山国”的地方去谋求官职。突然,一只带伤的狼窜到他的面前,哀求说:“先生,我现在正被一位猎人追赶,猎人用箭射中了我,差点要了我的命。求求您把我藏在您的口袋里,将来我会好好报答您的。”



东郭先生当然知道狼是害人的,但他看到这只受伤的狼很可怜,让狼蜷曲了四肢,然后用绳子把狼捆住,尽可能让它的身体变得小些,以便装进放书的口袋中去。


不一会儿,猎人追了上来,发现狼不见了,就问东郭先生:“你看见一只狼没有?它往哪里跑了?”东郭先生说:“我没有看见狼,这里岔路多,狼也许从别的路上逃走了。”猎人相信了东郭先生的话,朝别的方向追去了。


狼在书袋里听得猎人的骑马声远去之后,就央求东郭先生说:“求求先生,把我放出去,让我逃生吧。”仁慈的东郭先生,经不起狼的花言巧语,把狼放了出来。


不料,狼却嗥叫着对东郭先生说:“先生既然做好事救了我的命,现在我饿极了,你就再做一次好事,让我吃掉你吧。”说着,狼就张牙舞爪地扑向东郭先生。


东郭先生徒手同狼博斗,嘴里不断对狼喊着“忘恩负义”。正在这时,有一位农民扛着锄头路过,东郭先生急忙拉住他,向他讲述自己如何救了狼,狼忘恩负义要伤害自己的事,请农民评理。


可是狼却一口否定东郭先生救过它的命。老农想了想说:“你们的话,我都不相信,这只口袋这么小,怎么可能装下一只大狼呢。请再装一下,让我亲眼看一看。”


狼同意了,它又躺在地上,蜷作一团,让东郭先生重新用绳子捆起来,装进了口袋里。老农立即把口袋扎紧,对东郭先生说:“这种伤害人的野兽是不会改变本性的,你对狼讲仁慈,简直太糊涂了。”


说罢,抡起锄头,把狼打死了。东郭先生恍然大悟,非常感谢农民及时救了他的命。




东郭先生对恶狼慈爱,险遭厄运。这寓言告诉人们,一个人应该心善,但绝不该怜惜狼一样的恶人。


我们再来看看任正非在一次监管体系上的讲话,他说:如果我们总心疼有些干部,那是不行的。处理人是有分寸和水平的,但是该“杀头”时还得“杀头”。腐败这类事情不能轻描淡写,否则我们就永远建立不起一支优秀的作战队伍。


那么,对待职务犯罪的员工,作为律师的我,在是否选择原谅这件事上,是什么意见呢?


我坚决地站在选择不原谅的这一边。我的态度是,经济损失要想办法挽回,但对犯罪分子绝不能心慈手软!